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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27个部门。主要业务部门有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总队、法官学院、赔偿办等审判机构。管理服务部门有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行装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宣传处、信息中心、法官协会、审委办、司法委托室等。全省共有157个法院,除省院外,设有21个中级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海事法院,133个基层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广东省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