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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新规征求意见背后的暗斗

互联网 2015-12-02 02:51:02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边长勇有关专车新规的讨论越来越少,早已没有了10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专车新规征求意见稿”)刚出台后的热乎劲,但对这样一份事关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政策,利益相关方可一直没闲着。这一点从11月28日交通部官网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中可以看出来

边长勇

有关专车新规的讨论越来越少,早已没有了10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专车新规征求意见稿”)刚出台后的热乎劲,但对这样一份事关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政策,利益相关方可一直没闲着。

这一点从11月28日交通部官网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中可以看出来。报告征求到的意见,在我们这些看热闹的人看来可能只是措辞不同,但对企业来说是刀刀见血的利益格局争夺。

有意思的是,稍微琢磨一下就能看出不同意见出自哪派利益主体之手,以及存在几派利益主体。

例如,关于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部分,专车新规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征求到的意见中,支持者认为“网约车(注:专车)平台不能打着任何创新或者共享经济的幌子搞特殊,应当与巡游车政策一致,彼此公平竞争”,这些支持者是谁不难猜到,但如果实行这样的政策对专车企业则意味着大大的不妙。先不考虑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做这件事,如果实行,将首先意味着专车企业成本的增加,其次是发展速度的下降,一夜遍地的互联网速度是很难了。这只是显性部分,如再考虑地方政府的效率不一和其他不可控因素,专车企业们大规模进入一二线城市之外的市场就更难了。

再比如,关于网约车车辆性质,征求意见中有440条是主张网约车车辆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有379条主张不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截然分明的两种观点背后核心分歧在于报废年限,如果登记为出租客运且执行8年报废的年限,就意味着私家车做专车的可能性在降低。这对滴滴和优步不是好消息,对神州也会有影响,但不一定构成重大影响,而出租车公司显然很希望看到这一点,合理的预测是,440条意见中,出租车公司们肯定提了不少。

拼车、顺风车也是焦点之一。所征求意见中有205条是“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在专车新政征求意见稿中,放开了免费互助或部分分摊成本的口子,但堵死了营运的口子。所征求意见中,有167条持支持合乘的看法,相信现在有类似业务的专车企业们是这些意见的主要提出者。至于谁反对,也不难想象。

类似焦点还有关于价格、劳动合同等方面,有心者可以自己去玩味。

标签: 专车 新规 征求意见 后的 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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