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 CEO周鸿祎(微博)(AS网站目录配图)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网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周鸿祎侵犯名誉权一案,经北京市海淀法院依法审理后,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2013)海民初字第14071号判决,认定周鸿祎和奇虎公司构成对百度公司名誉权的侵犯,应当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该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奇虎360 CEO周鸿祎(微博)(AS网站目录配图)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网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周鸿祎侵犯名誉权一案,经北京市海淀法院依法审理后,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2013)海民初字第14071号判决,认定周鸿祎和奇虎公司构成对百度公司名誉权的侵犯,应当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该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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