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记者庄胜春 刘会民)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在回答中国之声记者有关私家车能否接入“网约车”的问题时,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网约车”的车辆和驾驶员都有一系列要求;其中,车辆必须要有营运资格
央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记者庄胜春 刘会民)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在回答中国之声记者有关私家车能否接入“网约车”的问题时,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网约车”的车辆和驾驶员都有一系列要求;其中,车辆必须要有营运资格。不过,对其具体车型、年限要求,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界定。
同时按照《办法》要求,未取得出租客运证从事专车运营,接入未取得《道路运营证》的网络平台或接入两个及以上的网络平台,司机最高被罚款3万元。不出具出租车发票、中途甩客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司机最高罚200元,经营者最高被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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