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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反互联网的互联网狂欢 微商潮

电子商务 2015-05-12 09:48:02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日前,90后网络红人周梦晗售卖“毒面膜”,在自己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也导致不少使用其问题面膜的消费者饱受皮肤病痛之苦。伴随着消费者维权行为的升级,这名美貌的90后少女迅速从女神成为“女骗子”,最后玩起了“人间蒸发”

日前,90后网络红人周梦晗售卖“毒面膜”,在自己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也导致不少使用其问题面膜的消费者饱受皮肤病痛之苦。伴随着消费者维权行为的升级,这名美貌的90后少女迅速从女神成为“女骗子”,最后玩起了“人间蒸发”。

这一事件迅速将网民们一直以来对微商的质疑迅速引爆。笔者发现,在东莞,不少原本常常在朋友圈出现的面膜销售帖也大幅减少。另外,东莞一些正在从事微商的网民也不禁开始怀疑,自己代理的面膜、化妆品等产品的质量到底如何,微商模式是否就是直销甚至传销模式移植到了移动互联网上?

这场始于2013年的微商热潮是否会继续野蛮生长?东莞近来常常出现的微商论坛、微商培训以及微商分享活动是否会渐少?这些问题笔者不得而知,但值得一谈的是,微商模式自身所具有的反互联网以及反社交的本质。

“微商模式”目前尚无一个准确的定义,目前来看就是通过互联网(更多是移动互联网)进行销售的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微博电商和微信电商。绝大多数情况,微商是特指微信朋友圈电商。至于开微店的玩家,大多不愿与微商扯上关系,转而自称“微电商”。

笔者接下来所说的微商,也是特指微信朋友圈电商。

不少微商在宣传自己的时候,常常将微商模式描述为一种现象级的移动互联网电商模式。但在笔者看来,微商模式显然是反互联网的。

首先,互联网通过打破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去渠道化,近十来年电商的快速发展便是明证。但微商主要通过发展代理(下线)卖货的做法,则是对渠道的过度倚重。第二,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核心就是以用户为中心,但微商模式对产品利润率有着极高的要求,片面重视营销包装而忽视产品质量。这种做法显然是无视用户的核心利益。

笔者身边不少朋友都有一个习惯,凡在朋友圈刷屏卖货的好友见一个屏蔽一个。微信朋友圈的定位是社交平台,但微商在朋友圈刷屏卖货的做法,导致微信好友纷纷屏蔽,不堪其扰,正是因为这种卖货行为违反了微信朋友圈的社交属性。难怪有网友吐槽:“真正朋友的朋友圈已经不存在了”。

笔者近日在与多名微商的交流中发现,微商大约60%至70%的代理和用户都是90后,其次则是80后以及00后。微商所销售的产品绝大多数是面膜、化妆品等高利润,低成本产品。虽然牌子刚刚注册,产品品质也缺少支撑,但这些产品个个都价格不菲。

在笔者看来,多数微商产品在传统电商渠道并没有竞争力,但这些产品能够在微商火爆的原因,在于许多年轻人将微商作为一种低成本创业的方式,他们相信在微商领域可以赚到钱。据笔者了解,相当多的微商消费者不到实体店和传统网店购买面膜,而要在微信朋友圈高价整盒整盒买入面膜,不是因为看到朋友用了觉得好才自己也用。事实上,这些消费者的心态是:自己买来销售盈利,实在卖不出也可以留着自己用。

如果微商产品都沉淀在代理商手中而非到达终端消费者,那么微商作为一种销售模式便是不健康和不合理的。

当然,笔者不否认也有一些微商的产品是高品质且定价合理的。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不少微商的销量和代理增速显出疲态。也许伴随着非理性的微商热潮退去,人们便能看见到底是谁在“裸泳”。

标签: 互联网 一场 狂欢 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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