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有偿助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炒作,帮其推荐和发布炒作视频,共收取好处费5万余元。昨天上午,他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有偿助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炒作,帮其推荐和发布炒作视频,共收取好处费5万余元。昨天上午,他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吴俊承认,“编辑上传视频是不收钱的,我想利用工作多挣点儿钱。”
借推荐和发布视频收钱
32岁的吴俊大学文化程度,至案发在新浪工作了8年。面对众多镜头,其表情尴尬,眼泪差点涌出来。
今年8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其手下卢梅非法经营案。杨秀宇通过其负责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多次通过网络为个人和公司进行有偿炒作和删帖,炮制了“和尚船震门”事件和“干爹888万元包机带我看奥运”等事件,而吴俊便是杨秀宇等人的炒作工具。
据指控,吴俊于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为上述二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好处费共计50100元。据悉,吴俊共参与了15个项目相关视频的网络推广。
当庭辩称是收取辛苦费
吴俊当庭认罪,称其作为视频编辑,有权将视频推荐到新浪网播客首页。因公司上传的视频质量比较差,新闻点和标题都比较粗糙,他会根据时下热点和个人经验来进行修改,比如重做标题或重写内容介绍等。
“经过我的处理后,视频有可能通过公司审查。”吴俊说,由于每天经手的视频太多,他只记得推荐过杭州清洁工大妈、中国梦之声一位女歌手以及某女孩红灯停车跳舞的视频。视频推送成功后,他收取500元到1000元费用。不过,尔玛公司的客户经理卢梅每次都会多打一些钱,自己再退还给她。“公司不允许编辑推荐视频收取费用,但没有明文规定。这些钱应该算是辛苦费、劳务费。”
根据卢梅的证言,因公司上传的视频一般都是“隐形广告”,直接找新浪广告部收费比较高,找吴俊则收费低。收费标准视内容和发布首页的难易程度来定,吴俊的开价也一直在涨。
杨秀宇则称,如果公司发出的视频一两天后还未被推荐到首页,他就让卢梅找网站编辑私下解决。卢梅还说,吴俊为保持长期合作会返给她回扣,共返给她18次。
在法庭辩论时,吴俊的辩护律师也指出,吴俊收取的部分钱款属于劳务费,对此,公诉人提供杨秀宇等人的证据证明,公司从未要求吴俊对视频进行加工修改,只要求推送到相关页面,因而不属于劳务费。此外,吴俊返款也是为了保持长期合作。
庭审最后,吴俊深表忏悔,称对不起家人,希望从轻处罚。庭后面对记者,他仍强调其只有部分审核权,能否推送成功不是由他说了算。他说,自己不推送不道德和传谣的内容,而返款给他人也是缘于其办事原则。
■相关案件
传媒公司老总 删帖收费受审
昨天下午,北京同科创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庭代表人赵某被控非法经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据指控,赵某于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以营利为目的,接受杨秀宇负责的两家公司的委托,为其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并收取删帖费用共计7.1万余元。
据赵某供述,卢梅找他删帖或发稿,他则通过媒体交流圈找有相关资源的人去落实,对方每条收取500元至1000元,他个人则每条拿100元好处费,个人共获利三四千元。“被抓前,我不知道收钱删帖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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