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史青伟 发自上海近期,一家打破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起购门槛、最低1元以团购形式销售多家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网站引发关注。这家叫“钱先生”的网站声称,100%保证资金安全,却未能得到银行认可,渤海银行、北京银行等银行纷纷发布声明,撇清与“钱先生”之间的关系
每经记者 史青伟 发自上海
近期,一家打破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起购门槛、最低1元以团购形式销售多家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网站引发关注。这家叫“钱先生”的网站声称,100%保证资金安全,却未能得到银行认可,渤海银行、北京银行等银行纷纷发布声明,撇清与“钱先生”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大行其道,通过互联网销售金融产品也变得火热起来,与此同时,理财产品的这一销售方式也存在诸多乱象。
专业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允许的解决方案是,银行理财产品可在第三方网点投放广告,而非代为销售。
与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的P2P、众筹相比,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一直处于监管空白地带,有专家表示,作为互联网渠道代卖银行理财产品,应当要求资质且到属地银监部门报告。
“钱先生”自称不代销理财品
“钱先生”是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其官网,网站介绍称:“钱先生理财平台是一款针对普通大众的理财顾问平台,平台的特点有中立,不代销、产品齐全、智能化资产配置以及打破最低五万元起购的银行理财产品规则,把门槛降低,就算手上只有1元钱闲散资金也能理财”等宣传。
而记者点击该网站银行理财产品一栏中发现,网站提供了41家银行共181款理财产品。
如浙商银行永乐理财2014年第45期A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可以1元起购,而这款产品在浙商银行官网上的购买门槛,个人则为5万元,机构100万元。
除此之外,该网站还可以跨行购买理财产品。钱先生方面称,公司联合各大银行打造了强大的跨行购买功能。除可用工行、农行、建行、招行、浦发等多家银行网银支付外,“钱先生”还支持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目前,“钱先生”已有近100万注册用户,人均投资金额约4000~5000元。
而记者就 “网站上银行理财产品是以什么渠道获得的”采访“钱先生”的一位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表示,不能回答媒体的问题,只能由公司CEO张岩接受采访。
“公司有自身的纪律,投资人都是有硬性的规定,不可能违反协议,”上述负责人表示,他还提到投资人就是盛大资本,这也显现出投资人开始向公司方面施压。
此前有报道称,据“钱先生”平台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平台主要是把全国各地用户较少的资金集合起来,通过平台法人代表--张岩开立个人账户,以该法人代表名义去做风险测评、面签和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者委托“钱先生”理财,投资者将获得“钱先生”的委托理财电子合同。
据记者了解,目前多数金融搜索网站采用的代销方式,渠道是与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等的理财顾问或理财经理签约,并不经过总行等签约,而“钱先生”等网站团购理财产品的模式较为独特。
银行纷纷撇清关系
如今,“钱先生”等团购理财产品模式正遭受越来越多的质疑。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律师表示,金融产品互联网销售、推介并非完全放开。
根据银监会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销售也不能进行任何委托和外包。
有业内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钱先生”通过团购方式投资理财产品,或涉嫌违规。不过,该人士也表示,政策法规也应适时放开。
盈科律师事务所杨淑倩律师也告诉记者,1元团购银行理财产品在运作方式上属于委托理财的形式。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第九款中规定,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如果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等,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也有专家担心,投资者通过“钱先生”组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与银行签署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是“钱先生”,投资者与银行之间根本没有发生任何的投资理财关系,如果理财产品或平台出现问题,投资者很难维权。
“钱先生”公司董事长张岩此前表示,“钱先生”不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代销渠道,而是接受用户委托、代购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把资金打到公司在第三方支付浙江贝付的虚拟账户,通过张岩个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者下单、购买理财全部通过系统程序自动完成,不能人工篡改,资金流向没有时间错配,也没有产品错配。
事实上,“钱先生”不仅遭受外界的质疑,银行也纷纷撇清和它的关系。
2014年7月29日,渤海银行其官网上表示,该行从未与“钱先生”网站开展过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代办 “添金宝”业务或销售理财产品,该网站所罗列的渤海银行产品信息及相关资金流向从未得到渤海银行任何形式的授权和许可。
8月13日,北京农商银行也在官网发布声明称,从未授权“钱先生”网站及其他机构销售该行理财产品,亦从未与其开展任何形式的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合作。
而在今年初,农行、中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均在官网发布了澄清公告,表示从未授权“钱先生”网站及其相关机构销售理财产品,亦从未与该网站开展任何形式的理财产品业务合作。
面临监管困境
事实上,团购购买理财品,“钱先生”并非首家。此前一个叫做“信托100”的理财平台就曾以100元作为起投标准,团购正规渠道100万元才能起投的信托产品。
据记者了解,根据网站提供的投资协议范本显示,投资者同意通过“信托100”网站委托财商通或第三方理财公司间接代理购买信托产品,签署相应信托产品认购合同。该网站将信托计划拆分成100元/份,用户通过实名注册、绑定银行卡后,即可购买具体信托产品。
然而,银监会、信托业内人士并不认同信托100网站的“团购”模式,指出该模式违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的认购有严格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张电中此前曾强调,“信托100”运行情况肯定是有问题的,对于这一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严肃处理。而“信托100”网站合伙人傅佳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接受“非法信托活动”的定义。
在“信托100”网站的一则发表于4月17日的声明中,“信托100”引用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独立法律意见:对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对合资格投资人的认定原则,“信托100”将自觉开展内部合规性审查,主动与相关监管部门和合作单位进行沟通,如有违反,将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调整。不过,记者发现,“信托100”的相关业务仍在进行中。
据了解,对于“钱先生”这类平台,银行、信托等机构也只能发声明撇清关系,但却面临无人监管的现状。
过去一年,P2P和股权众筹虽然已经确定由银监会和证监会管理,但至今没有监管的细则出台,而“钱先生”和“信托100”等网上第三方理财机构则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
用益信托分析师廖鹤凯表示,信托公司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银监会的表态其实已经是禁止信托公司与“信托100”进行合作,但银监会不可能将每一个第三方理财机构以及互联网销售平台都纳入监管。
CIFC中国互联网金融联盟创始人王斌表示,不管是“钱先生”还是“信托100”,必须获得机构授权才能销售,如果没有机构的授权擅自销售就是不合规。另外,这些金融网站就应由银监会来监管。
肖飒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互联网代卖银行理财产品,应当要求资质且到属地银监部门报告。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允许的解决方案是,银行理财产品可在第三方网点投放广告,而非代为销售。
而对于基金产品,根据相关规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可以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自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其经营者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对于销售加支付闭环交易,需要申请基金销售支付牌照。”汇付金融总裁刘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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