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起诉途游抄袭"欢乐斗地主",获赔56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2月1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19)京0105民初73675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为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判决书显示,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称,途游公司通过其发布于微信小游戏平台的“途游斗地主”游戏侵权,抄袭腾讯公司微信小游戏平台上发布的“欢乐斗地主”游戏的残局关卡牌面设计
天眼查App显示,2月1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19)京0105民初73675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为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判决书显示,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称,途游公司通过其发布于微信小游戏平台的“途游斗地主”游戏侵权,抄袭腾讯公司微信小游戏平台上发布的“欢乐斗地主”游戏的残局关卡牌面设计。途游公司的“途游斗地主”初期共设置了40局残局关卡,其抄袭方式是原封不动的照抄照搬,只不过把连续关卡的顺序改为倒序,两款游戏所涉的牌面、界面、视觉效果几乎无差别。
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在线途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56561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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