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讯回应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信息:尊重判决,相关功能已优化) 澎湃新闻记者 陈宇曦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对此,腾讯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回应称:我们尊重法院判决
(原标题:腾讯回应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信息:尊重判决,相关功能已优化)
澎湃新闻记者 陈宇曦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
对此,腾讯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回应称:我们尊重法院判决。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微信读书一直坚守的首要原则。
腾讯表示,2019年5月底,我们收到该案诉讼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确认相关功能已在之前进行了迭代优化,优化后的版本更加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并对相关社交功能进行了强提示。
未来,微信读书将继续努力优化产品,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据央视新闻报道,原告黄某主张,其在使用“微信读书3.3.0版本”(以下简称“微信读书”)时发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该软件自动关注微信好友、默认开放读书记录,原告认为侵害了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诉至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在微信读书中,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微信读书中的信息组合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微信读书迁移微信好友关系、默认向未关注的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等,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微信读书没有征得原告有效的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同时,法院认为,用户对于其读书信息可能存在不愿被他人知晓的期待,也可能存在知识共享、文化交流等积极利用的期待,不同用户对于读书信息的隐私期待有所不同;原告阅读的两本涉案书籍不具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故该案中对原告主张腾讯公司侵害其隐私权,法院不予支持。
互联网法院宣判:抖音、微信读书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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