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列表 > 科技资讯 >> 互联网

电商、教育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必办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 2020-03-11 20:05:07 转载来源: 新京报

(原标题:北京:电商、培训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必办经营许可证)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3月10日在官网发布特别提示,明确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的有关通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

(原标题:北京:电商、培训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必经营许可证

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3月10日在官网发布特别提示,明确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的有关通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对于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需要提示的是,网络表演是指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7年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审核批准,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包括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

另外,网络游戏类经营活动已经不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之内。去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的通知,明确文化和旅游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职责。各省(区、市)不再审批核发涉及“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等经营范围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新京报记者 倪伟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赵琳

延伸阅读
  • 院士:中药治新冠或不靠直接杀病毒
  • ?美国政府再次延长华为临时许可证至5月15日
  • 欧美不强调戴口罩,中国专家:有必要戴

标签: 电商 教育 直播 不属于 网络 表演 不必 经营 许可证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

站长搜索

http://www.adminso.com

Copyright @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站长搜索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打开手机版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站长搜索目录系统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