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租车案发率约为网约车13倍,平台安全责任需合理界定) 此前,顺风车偶发的恶性事件经过传播发酵,引起了舆论的热议。人们对于顺风车、网约车的安全问题更加关注,有一些极端意见认为网约车威胁公众安全,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监管
(原标题:出租车案发率约为网约车13倍,平台安全责任需合理界定)
此前,顺风车偶发的恶性事件经过传播发酵,引起了舆论的热议。人们对于顺风车、网约车的安全问题更加关注,有一些极端意见认为网约车威胁公众安全,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监管。
这种网约车平台安全风险被过度扩大化的问题也引发了与会专家的关注,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平台的安全责任成为了专家们讨论的焦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认为,安全永远是个相对的概念。以平台现有的技术条件能够以合理的成本把一个相关的安全环境,建设或者保障到社会普遍认可的正常水准,其实就是尽到了安全保障的责任。以安全为名来对网约车相关的一些极端罕见的个案进行炒作,并不是实事求是讨论问题的态度。
“我们不能只抓个案的眼球效应,而是要看到作为一种新的业态,究竟在统计规律上或者发生概率上呈现什么样的明显特点,相关的问题是不是典型问题,高频发生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实事求是,拿数据说话。最高法的数据表明,出租车的案发率是网约车的13倍。我个人认为现在网约车的安全问题被过度夸大了,严重误导了公众的舆论,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舆论围剿的态势,这个也是需要改变的。”
至于为什么要让平台去履行责任,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提供了答案:希望它与政府监管形成一种协同力量,共同强调安全责任,把风险降到最低。
值得注意的是,“在履行这个职责过程中,还有一点是政府需要考虑的,让平台履行这个职责,就需要政府来做支撑。这一定是相互的”。同时,于凤霞强调,“履责的成本如果很高,平台能力再强,也不适合由平台承担。”
具体到平台安全责任界定的落实举措,《比较》研究部主管陈永伟则建议,应当出台一些非常明晰的规则,但是这些规则又不能是成本过度的规则。
“在立法上,第一要明晰,第二要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最小化。在具体的案例上去认定责任,应该要采用一些法律上所讲的规则,如果需要特别巨大的一个规则、特别巨大的投入,才能去预防一个非常小的风险的话,其实是不合理的。”
新京报记者 范娜娜 校对 刘越
标签: 专家 出租车 案发率 约为 网约车 13倍 舆论 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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