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觉中国:未直接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 这并非必须) 视觉中国称对黑洞拥有版权一事持续发酵。4月12日,欧洲南方天文台对媒体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欧洲南方天文台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
视觉中国称对黑洞拥有版权一事持续发酵。4月12日,欧洲南方天文台对媒体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欧洲南方天文台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欧洲南方天文台。视觉中国方面回应,确实并未直接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是通过法新社拿到的编辑类使用授权,并不是每张照片都需要直接联系到作者,“我不可能每张照片都自己去搜集啊,这是我们的正常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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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每经:视觉中国从未与我们联系,更无权出售黑洞版权牟利
视觉中国这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全球首张黑洞照片发布后,视觉中国将这张图片列为“版权所有”的编辑图片,称“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但是,欧洲南方天文台(ESO)独家回应每经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每经记者 蔡鼎 每经编辑 张杨运
在北京时间4月9日周二晚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之后不久,视觉中国将这张图片列为“版权所有”的编辑图片,称“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
视觉中国甚至还声称其对这张黑洞图片拥有版权。换言之,如果视觉中国拿下了该图片的版权,媒体或个人未通过视觉中国渠道在国内使用该图片,将可能被视觉中国视作侵权行为,甚至有可能因为用作商业用途而被追究责任。
尽管随后视觉中国将图片说明改成了“此图片是编辑类图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并将来源标明为欧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但此事还是迅速引发了激烈的舆论讨论,不少人质疑视觉中国将一幅公开发布的照片列为自有版权,如要使用则需要向视觉中国支付费用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那么,视觉中国把ESO的“授权”视为其可以在中国境内销售这张图片的版权,是否合法?视觉中国是否有联系过ESO进行版权转让?ESO对此又是否知情?
ESO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采访请求时明确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E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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