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劲榆
记者 林劲榆
晨报讯 昨天,保监会颁布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一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借助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拓宽了服务范围,方便了保险消费者,节约了经营成本。但由于我国当前信用环境整体不佳、互联网本身具有虚拟性等原因,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风险隐患也在逐步积聚,迫切需要强化监管,依法规范。
据悉,《办法》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采取事后报告的方式;二是设立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准入门槛;三是确立了互联网业务集中运营、投保流程合理、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说明义务、保证服务质量等基本经营规则;四是要求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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