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找百度加“V”企业买设备,钱交了就被拉黑) 彭亮转去7500元的货款后,对方公司就失联了,这让成都一企业职员丁女士难以接受:这是她通过百度搜索到的、带有百度信誉“V”标识的企业,对方有可查的工商信息,双方还像模像样地签了合同。意识到可能被骗,丁女士报了警
彭亮
转去7500元的货款后,对方公司就失联了,这让成都一企业职员丁女士难以接受:这是她通过百度搜索到的、带有百度信誉“V”标识的企业,对方有可查的工商信息,双方还像模像样地签了合同。意识到可能被骗,丁女士报了警。
百度公司介绍,该企业营业执照、ICP备案资质确实无误,他们判断这家企业涉嫌利用合法资质上线后再线下欺诈。律师表示,事件的主要责任是行骗公司,但百度有义务协助丁女士及其公司进行维权。
百度信誉“V”标识公司
收到货款就失联
丁女士是成都一家公司的职员,9月13日,按照客户的需求她们准备购买一台变频器。
“我就上百度搜索变频器以及型号的关键词。”丁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家公司也有在百度做推广,“有工商执照以及其他资质的审核流程”,因而她也比较信任百度推广中的信誉“V”企业。
丁女士点击进入第一页几个“V”信誉企业的搜索结果,“大概谈了三家,最后综合比较价格、到货时间等选择了一家名为‘深圳市兹贺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在QQ交谈中,记者注意到,双方进行了讨价还价并签了合同。丁女士向记者展示的合同上双方公司都盖了章,付款方式为对公入账,款到发货。尽管合同上写的货款是7600元,但是对方称“可以只付7500元,自己不要提成”。
9月15日上午,丁女士通过公对公账户向对方转账7500元。当天下午5点多,她准备询问对方是否发货时,发现自己的QQ已经被对方删除,“电话打过去都是转到语音信箱。”之后,她报了警。
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曾与百度合作2个月
“谈订单的时候,我还专门查过对方的工商信息,是真实的。”丁女士回忆。记者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找到了这家企业。该企业今年年初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更,并在9月22日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其官网留下的电话也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的记录显示,9月13日丁女士搜索关键词后,得到了这家公司的网址,并进行了点击。
百度网站显示,这家公司经过了实名认证,合作时长为2个月。丁女士试图通过“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挽回损失,无奈,她被告知不属于保障范围。
百度:
该公司涉嫌用合法资质上线
再线下欺诈
“这家公司是8月14日通过的审核,8月16日开始在百度做推广,内容均与变频器相关。”百度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ICP备案资质无误,“线上推广行为合规。”他也向成都商报记者发来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ICP备案审核材料。他判断,这家公司涉嫌利用合法资质上线再线下进行欺诈。
另一方面,他介绍,“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针对的是网民,仅限于自然人,“丁女士的遭遇是企业行为,公对公的,所以不在保障范围。”
律师:
主要责任在行骗公司
百度有义务协助维权
“百度公司仅仅是通过网络发布广告,根据《广告法》,应该发布真实有效的广告。”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百度对广告发布的主体要做形式审查,“只要有经营执照,经营情况真实即可。”
至于线下发生的欺诈,他表示,与发布广告的百度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丁女士公司遭遇的损失,原则上应由骗钱的公司进行赔偿。”不过他也表示,作为网络经营者,百度在工作管理上存在瑕疵,“应当进行自我的约束。”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事件中的主要责任还是行骗的公司,“深圳那家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他表示,如果百度确实有相应的制度针对网民进行赔偿的,就应进行赔偿,“主要看赔偿所适用的条件”。不过,百度始终是有义务协助丁女士及其公司进行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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