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首次与11家网络交易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建立本市“行政+市场+技术”的网络消费监管新模式。新模式的效果在刚刚过去的“双11”期间初步显现
今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首次与11家网络交易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建立本市“行政+市场+技术”的网络消费监管新模式。新模式的效果在刚刚过去的“双11”期间初步显现。近日,市工商局通报,11月11日至14日,市工商局接到网络消费行业投诉964件,同比减少31.78%。
上周五,市工商局召集京东、天猫、亚马逊中国、苏宁、国美、聚美优品等12家电商平台,就进一步落实《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行部署。
在部署会上,市工商局要求各签约平台属地分局尽快实施“协议”内容,推动平台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工商部门向电商平台开放企业登记注册、投诉举报、信用信息等数据,使消费者在购物时能够第一时间了解企业的经营及信用状况。
截至目前,市工商局已与9家电商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平台内经营的25631家北京网店的数据比对工作。其中,京东作为商品质量数据交换的试点企业,与工商部门积极交换商品质量数据,初步实现了网络抽检的电子证据互认,开辟专门栏目共同发布风险监测信息。
“协议”中明确,如平台经营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经核实销售者确实存在过错,平台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包括退还购货款项或者赔偿损失。市工商局表示,“协议”签署后,数据统计显示,9月、10月份网络消费行业投诉同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双11”期间(11月11日至14日),市工商局接到网络消费行业投诉964件,同比减少31.78%。其中,11家签约企业行政调解数量同比减少了36.94%。市工商局称,“行政+市场+技术”的网络消费监管新模式,在有效防控消费风险、推动网络消费纠纷快速解决、降低消费投诉数量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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