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整个2015年,厂商们不遗余力地在专利案上下功夫,在日复一日的专利战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占据着我们的视线。在全球厂商每年大力发展正常的业务之外,往往伴随着一些商业上的纠纷,其中占比最大的几乎就是与其它厂商之间的专利战
回顾整个2015年,厂商们不遗余力地在专利案上下功夫,在日复一日的专利战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占据着我们的视线。
在全球厂商每年大力发展正常的业务之外,往往伴随着一些商业上的纠纷,其中占比最大的几乎就是与其它厂商之间的专利战。
厂商们不遗余力地在专利案上下功夫,除了是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为了遏制友商在相关业务上的发展,同时也将伴随着巨额的经济赔偿。
回顾整个2015年,有人得意,有人失意,或是业务拓展遭遇专利枷锁,亦或是8年等待终于有所结果,所有厂商都在日复一日的专利战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占据着我们的视线:
1.小米VS 爱立信:彼如脱兔己如止水
2014年12月5日,爱立信将小米告上法庭,称其在印度侵犯其ARM,EDGE,3G等8项技术专利,同时申请“临时禁令”禁止小米在印度销售侵权产品。小米则以"每台设备预缴100印度卢比(约为0.05元人民币)于法院提存"的方式,临时销售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15年5月21日正式开庭进入庭审环节,但截至2015年底,双方仍没有公告达成的协议,成功将2014年的小尾巴带进了2016年。
日前,爱立信表示,印度的法律程序仍未结束,并称过去三年多,一直尝试与小米进行专利授权事宜,但小米始终拒绝。与爱立信的“脱兔”维权行为相比,小米则以“止水”的方式作为回应,只字不提。
作为业内的“专利流氓”,苹果也没能幸免于爱立信的维权行为。2015年2月爱立信在美国法院起诉苹果,称苹果侵犯其多项专利,并要求美国禁售iPhone。随后,苹果即与爱立信在专利诉讼上达成了一致,但爱立信对此没有透露更多细节。
2.一加VS Micromax:干戈化帛队友打脸
与小米一样,一加的印度之路显得也不是那么顺畅。专利拥有量似乎成了国产厂商拓展国外市场的第一大瓶颈。一加的专利案始于2014年12月,印度手机厂商Micromax起诉一加侵犯其独家专利(Micromax与Cyanogen曾签南亚地区3年独家授权协议)。此案同样由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受理,并禁止一加在印度销售,但一周后德里高等法院收回了此“禁令”。
该案于2015年1月进行重审,同年5月双方分别撤回了对对方的起诉,一加表示OnePlus One将继续获得Cyanogen提供的OTA升级,但Cyanogen的创始人Steve Kondik随后声称,已结束与一加手机的合作关系。
在此案诉讼期间,一加手机开始加速研发自己的操作系统“氢OS”,并于2015年5月正式发布了该系统,自此,一加手机印度专利案在2015年正式画上句号。
3.HTC VS Acacia:业绩不佳雪上加霜
对于2015年诸事不顺的HTC来说,德国的全面禁售,无疑是对该企业的雪上加霜。2015年12月德国法院批准一项禁令请求,HTC手机将被禁止通过电信运营商德国电信在德销售。此项禁令始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专利授权公司Acacia Research Group于同年11月27日在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赢得的一项诉讼。
Acacia表示就语音编码技术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已经与苹果、三星电子、亚马逊、华为等公司达成了授权协议,但不包括HTC,而HTC与Acacia都拒绝披露双方之前是否进行过该项专利的授权谈判。
HTC在一份声明中称,公司对于法院的裁定感到失望,已计划立即提起上诉。作为曾经的全球最大智能机制造商,HTC在2013年跌出了全球十大手机制造商行列。2015年12月29日,HTC因业务重组,将台湾办公大楼以约1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出售。
4.思科 VS Commil:八年长跑开花结果
经过长达8年的诉讼程序后,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庭于2015年12月作出裁决,判定思科并未直接侵犯或诱导其它公司侵犯Commil USA LLC的WiFi技术专利,Commil与思科就此判决均未置评。
早在2007年,Commil就对思科提出了起诉,2011年德克萨斯州一联邦陪审团判决,思科应向Commil支付近6380万美元的赔偿金,随后一法官在此基础上又追加了1030万美元的利息。2013年联邦巡回上诉法庭责令对此案进行重审。
2015年5月美国最高法庭将此案发还联邦巡回上诉法庭重审。同年12月,联邦巡回上诉法庭再次作出裁定,审判组称其上次对本案进行考量时,并未考虑到思科作出的未侵犯专利观点与主张,而在次此对其进行考量后认为,其中存在“不支持陪审团裁决的重大证据”。
5.英伟达VS三星: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英伟达与三星的专利纠纷始于2014年,英伟达以三星侵犯其"图形芯片"专利为由,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向三星提起诉讼。2015年12月ITC行政官表示,三星确实侵犯英伟达所提出的第三项专利,但他判定该项专利为无效专利,因此判决三星并未侵权。
2015年12月中旬,英伟达对以上判决表示不满,随即提出上诉,但ITC仍然维持了原判的裁决,同月下旬,ITC一法官判定,英伟达侵犯三星芯片生产相关的三项专利,并表示有权禁止其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受此消息影响,英伟达股价在盘后交易中最高下跌27美分至32.66美元。
英伟达发言人称“我们对于法官的判决感到失望,并盼望着ITC全体委员对裁定进行复审,最终裁定将在几个月后作出。”三星方面则对此判决未予置评。
6.搜狗VS 百度:狗熊之争无理取闹
2015年10月26日,搜狗方面认为百度的输入法产品侵犯其输入法8项专利技术,向百度提起诉讼,索赔8000万元人民币。同年11月23日,搜狗再次向法院提起9项专利侵权诉讼请求,指控百度输入法侵犯其享有的专利权,并要求索赔1.8亿元人民币。
对于此次专利纠纷,百度方面第一时间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搜狗相关输入法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并被受理。
百度回应称,搜狗是否拥有“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相关专利目前尚存疑问,有待相关部门审查确认,搜狗索赔1.8亿元人民币显得有些无理取闹。
7.苹果VS三星:若即若离相爱相杀
经过多年的审判、再审判、多次上诉,三星于2015年12月宣布,同意向苹果公司支付5.48亿美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但保留追回这笔赔偿金的权利。如果该案件将来有新的进展,三星将有权向苹果索要这笔费用。
在同意支付赔偿金的几日后,三星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该法院推翻此前做出须向苹果支付超过5.48亿美元中的3.99亿美元赔偿金的裁定,据此案之前的裁定,该项赔款属于抄袭苹果手机外观的范畴,三星称这笔钱根本不应该赔。
2011年苹果起诉三星,称其手机侵犯iPhone多项专利,此案于2012年8月在美国加州第一次宣判。截至目前,双方产生的诉讼费用据称已超过10亿美元。
8.微软 VS Corel:百无聊赖调皮捣蛋
2015年底,微软将Corel告上法庭,称其办公软件侵犯了自己“用于屏幕展示的UI设计”的专利。如果你不知道这是个啥,看下面的图就明白了,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你每天用的这个玩意。但你或许不知道这东西早在2006年就申请了专利。
2015年7月,Corel起诉微软侵犯其多个专利,作为反击微软反诉Corel,称其侵犯了自家Office办公套件中的9项专利。微软表示:“这是对Corel今年早些时候在犹他州法庭起诉的直接回应。我们坚信自己会赢。”
根据美国专利法,如法庭最终认定Corel侵犯微软专利,微软将获得Corle办公软件产品的全部利润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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