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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改革应设三年过渡期 北大/法大专家

业界动态 2015-11-07 08:00:08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昨天,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与发展研究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召开发布会,针对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十点修改建议。建议政策为出租车改革预留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网络约租车司机实行专职和兼职分类管理,未来逐步过渡到“互联网+”出租车公司,实现更加市场化的管理

昨天,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与发展研究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召开发布会,针对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十点修改建议。建议政策为出租车改革预留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网络约租车司机实行专职和兼职分类管理,未来逐步过渡到“互联网+”出租车公司,实现更加市场化的管理。

建议书提出,从法律性质上看,交通部应当明确将其拟发布的文件定位为行政指导性质的,不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文件。明确专车暂行办法的过渡性质,推动国务院尽快出台行政法规。将专车定名为网络约租车,使专车的称谓与国务院文件保持一致。建议未来出租车改革方向应该是全部市场化的,但为了照顾现实,可以确定为期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制定可行的改革时间表,让传统出租车企业有时间进行改制转型。未来,推进出租车行业全面市场化、全面去牌照化和全面互联网化。建议书认为,在三年里,传统的出租车可以转型,专车企业平台也可以进入,形成融合的状态。未来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理想状态是全部是“互联网+”的出租车公司,通过市场化和大数据进行调节,减少车辆空驶。过渡期鼓励约租车平台通过资本、技术或其他形式与传统出租车企业展开合作、并购,协助后者转型。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现有专车公司有的是租赁车接入运营,有的是私家车接入运营。建议书认为,过渡期,应该按照时间和里程对“专职”和“兼职”进行一个定义划分。兼职司机由专车平台管理、专职司机由具有牌照的出租车公司管理。

此外,针对营运车辆8年报废、专车拥堵论、上海模式等热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吴飞于11月2日向交通部申请信息公开。在申请信息公开的函件中,吴飞希望交通部在征集意见结束后,明确公众反映意见的情况,包括多少条意见支持,多少条意见反对,以及反对意见集中的主要问题。

据交通部介绍,截至10月25日18时,半个月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但并没有公布具体的支持和反对意见的整体比例。征集意见半个月时,对于网约车车辆性质和报废年限等问题,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在此基础上,吴飞希望交通部公开报废年限方面的信息,是否考虑里程或者现有专车平台7年退出政策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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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出租车 改革 应设 三年 过渡期 北大 法大 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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