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是创造社会财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应当是社会的中高收入群体。在基础研究收入保障机制外,还要创新收益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
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是创造社会财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应当是社会的中高收入群体。在基础研究收入保障机制外,还要创新收益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说
南都讯 7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赴中科院,面对400多名院士以及年轻科学家,他再次对“科技创新”表示力挺。
这场“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是以祝贺中科院学部成立6 0周年而召开。一位参会院士告诉南都,座谈会释放出一个重大信号是:科技工作人员创业创新不仅有望得到政策支持,而且将在体制机制上获得保障。
抢占世界科技革命制高点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7日,李克强总理在座谈会上说,当前,我国进入升级发展的关键阶段,要在世界科技革命中抢占制高点,破解资源环境等约束,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是要做强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用好创新这把“金钥匙”,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他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既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科技人员的骨干中坚作用,又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李克强还谈到,要把科技与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上融合起来,既要“顶天”,努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勇攀世界科技高峰,又要“立地”,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人力资源优势变人力资本优势
多位与会者向南都记者谈到,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都是核心发展动力,这也是总理一再关注科技创新的原因。
“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前一阶段我们经济能高速发展,靠的是人力资源优势、吃苦耐劳的特质。”一位与会院士向南都分析认为,随着劳动力成本的增长、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其他国家的转移,中国正逐步失去这一优势,“下一步再发展,只能依靠科技,把劳动力与智慧相结合,像总理所说,把人力资源优势变成人力资本优势。”
中国政府网消息显示,会上,李克强还提出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坚决破除对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创新科研投入、科技管理、收益分配、科研协同和政府服务等机制,使广大科研人员能够自主决策、潜心研究。
上述院士也告诉南都,接下来对于科技工作人员创业创新,不仅将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还将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给予相应保障。
现状:科技人员收入三类问题怎么破?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7日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说,在基础研究收入保障机制外,还要有创新收益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
科技人员收入现状究竟怎样?昨天,多位中科院院士、科技系统内部人士向南都记者梳理了科技人员收入方面现存至少有三大待解问题。
【问题一】:基础学科科学创新无法“变现”
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最年轻的中科院女院士谢毅是发言的两位代表之一,她从事的是固体化学领域的研究。会上她向总理建议:要加强对基础学科科学研究的支持。
会后,一位院士告诉南都:数理化等基础学科的科学研究,不像与国家工业建设直接挂钩的工科,也不像直接与市场企业紧密相连的高新技术产业,不能直接转换成为专利、也不能直接为企业所用,因此,基础学科领域内的科技人员大多还靠“死工资”。
“比如在科研院所,就严格按照行政级别等规定来领取工资,即便做出点科研成果,也没有办法‘变现’。”该院士坦言,基础学科的科技人员待遇偏低,也相对缺乏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问题二】:收入与产业贡献不成正比
中科院院士周兴铭向南都指出,即便在技术和工程领域,科研人员的收入,与他对国家的贡献、产业贡献并不成正比。
他坦言,目前在科技界,一些人热衷于发表论文、拿科研项目,就是因为通过拿课题,做研究,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从中获取到“利润”,以此提高收入水平。
也有科技系统人士向南都坦言:此前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将科研经费用作活动经费、差旅费等福利待遇的现象极为普遍,甚至有科研人员套取科研经费而被查处。
“按照现行规定,对科技人员来说,做好一个科研项目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科研积极性。”该人士说。
【问题三】:院士等头衔易被异化为“特殊待遇”
还有院士向南都坦言,在科研领域,“院士”、“重点专家”等头衔,也容易被异化为“特殊待遇”。
按照中科院院士章程规定,“院士”本是荣誉称号,同时承担积极向国家提建议、提供咨询的职责。从报酬上来说,国家或单位层面则会给予院士每月千元左右的补贴。
但在现实中,“院士”头衔带来的光环,也会带来秘书、专车、特殊津贴等物质上的特殊待遇。
盘点国务院历次常务会议为科技引路
2013年4月17日,本届国务院首次在常务会上提出“科技创新”的说法。此后,通过一系列会议,在经济体制改革、资金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等议题上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指明道路。
●2013年4月17日
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经济工作。
相关内容: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扩大先进产能市场空间。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出现“科技创新”)
2013年5月6日
议题: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相关内容: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整合资源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范围,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2014年1月22日
议题: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内容:会议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财政科研资金突出助优扶强,流向能创新、善攻坚的优秀团队和符合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项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主要举措有三:一是要把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二是要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三是要着力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让创造性智力活动得到应有的回报,让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真正活起来。
2014年7月2日
议题:决定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
相关内容:必须在强化基础研究的同时,注重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积极探索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创造成果的单位,进一步为创新创造松绑加力。
2014年8月20日
议题: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
相关内容:要以研发中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
2014年11月5日
议题: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相关内容: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有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让千千万万创新者以创造成果造福人民,实现自身价值,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2014年11月19日
议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
相关内容: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草案完善了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处置收益分配等制度,突出了企业在科研方向选择、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
2014年12月3日
议题: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相关内容:必须加快创新驱动,以更大力度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在更大范围推广实施试点政策,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创新创业热情的“乘法”,这有利于激发人们尤其是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2015年3月25日
议题:部署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制造业升级。
相关内容: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10大领域。
2015年6月24日
议题: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
相关内容: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实施支撑保障“互联网+”的新硬件工程;加快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等研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加强公共服务。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程姝雯 吴铭
实习生 冯群星 赵欣 祝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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