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是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0,下称华微电子)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鹏盛)的控股股东,是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近日,本公司从工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得知,上海鹏盛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虚构股东会议和会议决议等手段,虚假增加注册资本并骗取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将本公司控股比例大幅度摊薄,变相改变本公司对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权,严重侵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天津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是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0,下称华微电子)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鹏盛)的控股股东,是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近日,本公司从工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得知,上海鹏盛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虚构股东会议和会议决议等手段,虚假增加注册资本并骗取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将本公司控股比例大幅度摊薄,变相改变本公司对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权,严重侵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上海鹏盛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本公司已就此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同日,本公司即向华微电子和上海鹏盛送达了予以信息披露告知函,责成其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完整、准确、真实披露本重大事项。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上海鹏盛和华微电子尚未履行该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认为该诉讼为重大诉讼,可能对华微电子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潜在重大影响,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各涉事主体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向全体投资人公开相关信息。
天津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
以下为本公司 2015年7月13日给华微电子的告知函
致: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获悉: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并于同日取得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登记。经我公司初步查明认为,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虚构上述变更事项的股东会会议及会议决议。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重侵犯了我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并于2015年7月13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获法院立案受理。
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7350.25万股流通股,占你公司股本总额的23.51%,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将对你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我公司特此提示你公司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真实披露此重大信息,并做停牌处理。
专此
天津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标签: 天津 华汉 发布 微电子 股东 涉嫌 违规 诉讼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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