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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指引开路规范互联网证券 证券支付破冰或提速

互联网 2015-03-17 03:21:04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导读中证协向各家券商下发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下称指引),而在修订后的指引中,“券商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网上证券服务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亦成为被禁条款;这或意味着,当下部分券商此前所设想的“微信炒股”等模式或将受到限制。本报记者 李维 北京报道互联网证券专业委员会成立后,有关券商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制度性建设正在加速完善

导读

中证协向各家券商下发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下称指引),而在修订后的指引中,“券商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网上证券服务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亦成为被禁条款;这或意味着,当下部分券商此前所设想的“微信炒股”等模式或将受到限制。

本报记者 李维 北京报道

互联网证券专业委员会成立后,有关券商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制度性建设正在加速完善。

日前,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向各家券商下发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下称指引),对券商开展的互联网证券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工作实施进一步规范

而在修订后的指引中,“券商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网上证券服务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亦成为被禁条款;这或意味着,当下部分券商此前所设想的“微信炒股”等模式或将受到限制。

此外,针对即将有待破局的证券支付业务,《证券公司参与支付业务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也一同下发,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证券支付在完成制度框架搭建后,其类似的业务创新也有望加速破冰

“接口”打通或将遇阻?

在互联网金融浪潮化的当下,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流量共享或接口导入来推广证券服务或产品是一种被广泛认知的合作模式,支付宝同天弘基金的余额宝、微信与华夏基金合作的理财通等产品正是此类模式的产物。

然而,在新的指引中,券商嫁接第三方客户端提供交易等服务的模式可能会受到约束。

“证券公司不得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网上证券服务端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证券交易指令必须在证券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统内全程处理。”指引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规定或导致业内有关券商同互联网公司开展的接口类合作的设想受到一定限制。

“比较多的设想是通过同市场覆盖率较高、或者财经话题关注度较高的APP来合作,尝试用这一渠道推广证券开户和交易的可能性。”华南一家券商网络证券业务人士表示,“如果第三方接口无法打通,那么第三方的开户、交易就可能遇阻。”

但亦有分析人士指出,指引所禁止接口提供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的后台系统,而未必包含在线开户、委托交易等领域。

“禁止的应该是和对接交易所、账户有关指令的系统,而并不是包含传统的开户和委托交易。”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认为,“目前的方式将券商的委托接口内置在第三方客户端中,这种模式更类似于流量导入,并不违规。”

需要注意的是,除内置委托交易接口外,已有部分证券资讯服务商在移动端正在提供部分券商的开户接口服务。

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下载的一款由同花顺(300033.SZ)提供的名为“股票开户”的APP为例,该客户端即可提供包括恒泰证券、财富证券等不少于8家券商的移动在线开户服务。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券商同微信等公众类第三方客户端开展接口类合作也尚需时日。

“之前是有类似的方案上报,比如同微信开展接口合作的模式。”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坦言,“但目前(监管层)还在对方案进行研讨。”

“之前和协会、中登沟通过,估计把微信这类接口打通还需要一些准备和时间。”前述华南券商人士表示,“哪家券商一旦和微信这种使用率过高的APP打通,它的市场开拓速度会立刻超过同行,监管层担心的可能也是打通后对行业的影响过大。”

此外,在第三方信息系统服务商的选择上,指引亦作出适当性安排;例如券商需建立第三方服务质量的评估机制,而证监部门诚信档案中存在不良记录的机构则将进入该类服务商选择时的“黑名单”。

证券支付加速起航

值得一提的是,与互联网证券密不可分的业务还包括证券支付。

在中证协下发前述指引的同时,还起草了《证券公司参与支付业务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下称支付指引),并对证券公司的支付业务的信息系统技术等方面做出要求。

根据支付指引,券商支付系统建设需遵循“松耦合、可扩展、可靠性、安全性”等原则开展,而且券商支付系统的对接可采取直接联接和通过中介机构间接联接两种。

其中,支付指引对券商支付系统的安全保障、运维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例如提出“系统处理能力大于每百万客户50 笔/秒、单笔业务最长处理时间小于20秒”等要求。

此外,中证协还将针对券商落实该指引的情况组织检查,内容包括券商支付系统的技术方案、系统部署、测试报告、容量规划、运维流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分析人士认为,支付指引的下发将从制度层面加速证券支付业务的落地;而与此同时,证券业已在统一账户平台的建设上已有所前行。

“证券支付目前是推动创新的一个大方向。”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目前平台搭建的主体就是证通公司,虽然之前还有其他券商做过类似的平台,但证通最后成为主要平台已得到业内的认可。”

事实上,作为证券版“银联”的证通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今年1月8日完成组建。

其法定代表人由曾任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的王关荣所担任,而公司的设立获得了来自20家券商、9家基金公司、4家期货公司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共36家机构的出资。

值得一提的是,在证通公司拟开展第二轮增资中,除将获得更多券商等机构出资支持外,恒生电子、通联支付、易宝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公司也有望成为证通公司的股东。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部分互联网背景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对证通公司入股,意味着证券支付业务的开展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展合作。

“证券支付可能会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证券资金账户直接和央行支付系统对接,变身超级账户,国泰君安就属于这种。”前述非银金融研究员表示,“还有一种是未同央行支付系统对接的券商,可能采取嫁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通道进行合作。”(编辑 庞华玮)

标签: 证券 指引 开路 规范 互联网 支付 破冰 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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