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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二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

互联网 2015-03-15 09:51:02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网络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也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中消协日前发布的《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报告》显示,网络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窃取”和“非法使用”的黑色产业链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消费者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数目惊人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网络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也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中消协日前发布的《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报告》显示,网络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窃取”和“非法使用”的黑色产业链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消费者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数目惊人。三分之二的消费者在接受调查时透露个人信息曾被泄露,六成被调查者认为,服务商暗自收集是个人信息泄露的最主要途径。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

长常宇指出,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对网民造成了金融资产和个人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危害。

专家为此呼吁应尽快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规制,规范行业企业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提升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库安全,从源头上斩断伸向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黑手”。

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中消协联合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发起了“网民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于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现状满意度低,将近六成的消费者选择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

三分之二的消费者在接受调查时明确表示,过去一年内个人信息曾被泄露或窃取,有33.14%的受访者称,曾遭受过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报告总结指出,不法分子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无良商家盗卖、网络数据窃取、木马病毒攻击、钓鱼网站诈骗、二手手机泄露和新型黑客技术窃取等。中消协表示,一些掌握大量用户个人信息的商业机构由于管理不善,内部员工盗卖信息的事件时有发生。

中消协指出,我国未有统一、有效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有必要尽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调查报告认为,要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顽疾”,最终还应回归法治轨道。应明确网络服务商的企业责任,明确互联网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制定颁布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隐私权全面保护。

标签: 三分之二 消费者 个人 信息 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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