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80后公益律师黄溢智来说,这些答案都不是她应用微博的目的。“我把微博当作一个开展公益维权的传播阵地。” 在黄溢智看来,这次公益维权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她对教育部答复中提到的“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仍有不解。
微博是什么?
自媒体?社交平台?营销手段?
对80后公益律师黄溢智来说,这些答案都不是她应用微博的目的。
“我把微博当作一个开展公益维权的传播阵地。”在1月12日下午举行的2013年清华法律人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的这名毕业生用这句话作为她主题发言的开场白。
微博究竟能带来怎样的公益维权效果?公益人士怎样借助微博开展工作、传播理念?黄溢智应用微博的故事,或许能给同道中人一些启示。
一场对高考招生性别歧视的阻击战
黄溢智与微博的亲密接触,始于2011年年初。彼时,担任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的她在参加一场名为“公益维权工作与传统媒体结合”的交流会上,看到了有同行专门介绍公益维权工作与微博等新媒体结合的经验。这让她开始对微博长了个“心眼儿”。
2011年4月,黄溢智注册了微博账号。不过,在使用微博的前几个月里,她显得有些“低调”,并没有把微博应用于自己的公益维权工作。
黄溢智留意到,在微博上比较有效果的维权行为主要是在消费者领域的个人维权,诸如对出行航班延误、快递发货错误、吃饭遭遇“宰客”等现象的吐槽。她深入观察过一名网友通过微博维权“十天向快递要包”的案例:第一天发图发详情,并@快递公司的微博账号;第二天向邮政网投诉,并用微博表明态度;第五天@名人微博,被转发后关注升级;第七天收集类似案例,整合后,“有图有真相”地发到微博上……直至第十天终于得到快递公司的道歉,并获得全额赔偿。
网友的微博维权经历给黄溢智以启发——为什么不借力微博开展公益维权工作呢?
黄溢智曾任职的北京益仁平中心是一家致力于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等公益工作的非营利性机构。“原先,我们很重视通过传统媒体帮我们传播一些反歧视的理念。”黄溢智告诉记者,“从去年起,我们开始重视用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公益理念,开展公益行动。”
黄溢智和她的同行开展微博公益维权的第一个案例是在去年8月。2012年8月1日,黄溢智与郭建梅、李晓均、温丽华和黄雪涛4名女律师联合发起了“五律师联合声明帮高考女生打官司反性别歧视”的活动。
活动的起因,源自去年一些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女生的分数要求明显高于男生。“教育部曾在2006年明确禁止按性别划线。请大家关注高校录取中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这关系到无数年轻人的人生!”这一公益维权行动得到了微博“女权之声”的关注和声援。
这是一场对高考招生性别歧视的阻击战。
在5名女律师率先发出联合声明,并公布了各自的联系电话后,经微博传播,一些国内的律师同行也开始关注并加入了这一反对高考招生性别歧视的维权行动。声明发布7天后,志愿律师已增至13省的25人。多名利益相关者通过邮箱和电话寻求法律援助。
“那几天,咨询我的人特别多,几乎把手机打爆了。”黄溢智告诉记者,除接到很多电话咨询外,她也收到了几封学生和家长的求助电子邮件。
线上的微博发布和召唤引起了线下的行动。2012年8月19日,一些广州的大学生在人群聚集的公众场所举行活动,用行为艺术的方式反对高考招生录取性别歧视的问题。
在接受咨询的同时,黄溢智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寻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问题的答复。2012年8月23日,她收到了来自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答复。
该答复载明:“教育部始终坚决维护男女平等受教育权……在有关招生工作文件中明确要求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对黄溢智提出的“2012年高考招生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的信息公开申请,该答复称:“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按照特定程序,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比例。但是学校需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示,同时应严格控制招生数量。”
在黄溢智看来,这次公益维权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她对教育部答复中提到的“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仍有不解。随后,她将教育部的答复发到了微博上,并与一些媒体取得联系。随后几天,这一答复还在北京、广州等地引发了一些女青年剃光头,要求教育部“亮”出哪些特殊专业可以提高女生录取分数及依据的进一步线下维权行动。
此后,教育部再次作出答复,明确了三类专业可限招。
线上维权,更需线下行动
“我所在的单位并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微博的运营和媒体的对接等工作。”黄溢智告诉记者,“我们都是在摸索中寻找经验、在尝试中慢慢前行。”除开展帮助女生反对高考招生录取性别歧视的活动外,黄溢智在去年还参与了“世界厕所日”致信活动和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这两项公益维权活动。在公益维权行动中,微博发挥了串联的功能。
后期加入反对高考招生录取性别歧视行动的女律师罗静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时在媒体和微博上看到多所高等院校对女生的录取分数明显高于男生这则新闻时,我立马就非常激动地站出来说‘不’!作为单亲家庭长大的我,非常清楚孩子们追求理想的那份艰难与苦涩,很想为女考生做点什么。”随后,罗静接到了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陆军的电话,并毫不犹豫地答应加入为女考生维权的联名行动。
在黄溢智看来,微博维权作为新媒体下的一种新型维权方式,它能更具体、实时地传递信息,互动性强,现场感和画面感很真切,具有强烈的围观效应。
“微博就像桥一样,传播着我们的声音,加强着我们之间的互动。它具有表达诉求、公众参与、资源整合以及联系社群的作用。”在2013年清华法律人论坛上,黄溢智这样概括微博公益维权的特点。
这番话得到了点评嘉宾、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的认可。他在点评时表示,借助微博开展公益维权有四个好处:一是可以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形成价值共识;二是传播“以天下为己任”的公益理念;三是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和透明化;四是培养公众参政议政的能力。
不过,程啸也指出,微博维权也存在“过于时效性”的缺陷。“公益人士开展的一些维权活动,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成为公众关注的舆论热点,成为事件性的焦点关注;但如何持续、有效地形成制度性的社会推动,可能还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坚持。”程啸说。
黄溢智也意识到了用微博开展公益维权的“非万能性”。
“通过微博,我们可以在短时间内营造一个浓厚的维权氛围,迅速告诉人们发生的事情,微博上我们可以号召、倡议等,把相关利益者聚集到一个圈子里来。”黄溢智说,“但在线下,我们还是需要每一个人去行动、去联系、去推动。”
这位年轻的公益律师已经把微博作为一个公益维权的修炼平台。对于不能亲身参与的线下行动,她也会在微博上关注、转发、评论,形成接力。去年,她在微博上关注了很多广州网民的微博,接力“光头哥”、“拇指妹”,共同推动“广州光亮工程被缩减”的公益维权行动;也在微博上力荐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申请“表哥”个人收入信息公开的行动。
“公益维权需要有一个过程,它不仅仅是解决当下的某一个或几个社会热点问题,而且需要长时间的关注和支持,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长久、持续地向前推动。”黄溢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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